消防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25-07-20 13:47:03
消防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消防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消防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消防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一、指导思想

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安定稳定。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保障养老机构人员和财产安全,有效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使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生命高于一切、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一把手责任制。

(三)坚持“预防为主、及早发现、有效处置”的原则。

(四)坚持“及时、合法、公正”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一)通过对民政服务机构的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者、服务对象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防范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服务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安全自我防护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通过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断规范风险防范制度、健全突发事件信息监测网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不断提升民政服务机构抵御风险能力,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处置措施

(一)民政服务机构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养老机构要及时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民政部门报告情况,并向应急局、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积极做好维稳工作。福利院等下属单位要及时向县民政部门报告情况,做好群众安置、生活救助等工作。

(三)各乡镇(街道)民政办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及上级应急处置小组汇报,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四)县级应急处置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严重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及县应急处置小组汇报,并派工作组赴现场指挥抢救及善后处置工作。

(五)如发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情况时,应及时送伤者到医院诊治,并通知其家属。

(六)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及时成立事件调查小组,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

(七)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召开服务对象以及相关人员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稳定服务对象情绪,做好事故后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八)各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九)各民政服务机构应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以及所产生的后果,对照目前民政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进行必要的整改,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十)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发生火灾事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火灾情况判断,如能快速扑灭的,应迅速组织人员,使用就近的灭火器材进行扑灭,切断有关电源。

2.如果火势较大,无法立即扑灭时,要马上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报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民政局,同时进行灭火及疏散工作。

3.组织人员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4.如有发现人员受伤,应根据伤情进行急救或送医院救治。

5.当火灾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应迅速组织人员沿消防应急通道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

6.积极配合消防人员进行灭火和抢救工作。

7.做好事故调查、整改、汇报和安全再教育工作,县民政局汇总具体情况后第一时间向市民政局值班室和养老服务科室报告,在事故处理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二)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名册,防止遗漏。

2.迅速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并向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民政局报告。

3.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机构外食物所致,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人员,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及时与发病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并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6.由现场负责人统一调度,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如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有人触电时,应马上切断电源。

2.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人体接触伤者,应用绝缘物体使伤者脱离电源。

3.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并通知医务人员马上进行抢救或送医院急救。

4.通知伤者家属并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治安案件应急预案

1.发现服务对象之间或者服务对象与民政服务机构以外的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现象要及时制止。如有服务机构以外的人员介入,应先将外来人员劝离机构。如事态严重应及时报110处理。

2.制止原则:保护服务对象的生命和身体安全;劝阻双方住手、住口;将争吵或斗殴的双方或一方劝离现场;有伤者则先送伤员去医院救治;疏散围观人群,减少不良影响,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3.如果服务机构无法调解,应迅速报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民政局,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局派相关人员协助调解。

4.工作人员在制止争吵、斗殴时,切记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劝。

5.民政服务机构负责查清事件原因并记录,必要时通知家属协助处理。

(五)外来暴力侵害应急预案

1.民政服务机构要加强门卫值班制度,严禁陌生人入内,人员进出必须进行登记,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2.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公安部门,由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处。

3.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并立 ……此处隐藏5695个字……报告员由村文书担任,负责及时、客观、真实的把突发事件信息第一时间发送、报告到镇应急工作办公室,不得迟到、谎报、瞒报、漏报。

(三)、做好先期处置和协助处置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同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基层群众要积极自救、互救,服从统一指挥,当上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现场取证,道路引领,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协助处置工作。

三、预案体系的建设

(一)形成应急联动机制

发生重特大突发消防安全事件时,及时成立若干应急工作组,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参与应急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分管领导或党政办主任负责,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相关事件主管单位、事发地等派员参与。

2、治安救助组。由分管政法领导负责,派出所牵头,事发地单位和涉及单位派员参与。

3、工程抢险组。由分管集镇、土地领导负责,城建牵头,土地、农电、及事发地单位等派员参与。

4、医疗救护组。由分管医疗卫生领导负责,卫生院及事发地单位等派员参与。

5、信息报送组。由党政办主任牵头,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

6、新闻宣传组。由分管宣传工作领导负责,镇宣传干事及事发地单位等派员参与。

7、物资保障组。由分管领导负责,财政所牵头,相关专项应急机构、事发地单位等派员参与。

8、交通运输组。由分管交通领导负责,派出所、事发地单位等派员参与。

9、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分管民政工作领导负责,镇民政办牵头,派出所、综治办、事发地单位等派员参与。

10、调查评估组。由镇党政办负责、安监办牵头,民政办、事发地单位等派员参与。

11、善后处理组。由分管民政的领导负责,民政办牵头,相关专项应急机构、司法所、卫生院、事发地单位等派员参与。

(二)、应急管理工作的启动

1、先期处置

对本镇内的各类突发消防安全事件,无论级别高低、规模大小、损伤轻重,必须快速作出反应,进行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态发展。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1)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2)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保护现场。

(3)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4)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5)及时向上级专项应急机构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涉及或可能涉及其他镇的,要同时向相关镇通报。

2、按突发事件级别启动预案

属于特别特大、重大突发消防安全事件和较大消防安全事件,镇政府立即启动本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专项预案,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属于一般突发消防安全事件,根据具体情况,先启动本总体应急预案或有关预案。

四、值守应急和信息报告工作情况

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消防安全事件,事发地村委会和镇政府有关部门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按照镇党委、政府紧急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镇政府作出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初次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机关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消防安全事件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和日报告制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应当采取的措施等。

镇政府相关应急主管部门和镇应急办接到突发消防安全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的信息后,对一般和较大的突发消防安全事件,由镇政府相关应急主管部门指导事发地村委会进行处置,视情向镇党委政府领导报告;对于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突发消防安全事件,镇应急办应会同镇政府相关应急主管部门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处置建议,迅速报告镇政府分管领导,必要时应同时报告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并按规定做好向县委、县政府上报信息有关工作。

消防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6

为加强和规范泰山区发改局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从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实现发改委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消防安全应急体系,全面提高我局应对火灾的能力。

二、制定预案的目的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泰山区发改局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制定预案的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的消防法规、我局消防安全制度为依据,严格依法实施。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泰山区发改局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火灾现场指挥,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由泰山区发改局分管领导同志和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消防应急领导小组职责:指挥协调机关全体人员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消防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引导人员疏散自救,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错的地点安排专人值守,其余人员分片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并将其疏散至安全区域。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视情转送医疗机构。负责通信联络、车辆调配、道路畅通、供电控制、水源保障。

五、火灾处置一般程序

1、报警:泰山区发改局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委办公室和机关事务管理局报警,根据火情可直接报“119”火警。

2、接警:办公室接警后,应立即向委领导和消防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通知机关各科室和全体人员启动应急预案。

3、处置: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科室人员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4、清点:处置结果后或在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及时清点人员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资,查清有无人员被困于火场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资需要疏散,并将情况及时告知火场指挥员。

5、火灾扑灭后,由办公室、保安室协助公安消防部门:

(一)保护火灾现场;

(二)查明火灾原因;

(三)调查火灾损失。

六、责任追究

各科室要负责查找所属科室的火灾隐患,办公室要加强楼道会议室等公共区域的火灾防范,安装各类消防警示标牌,使火灾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对发生火灾事故、损失严重的科室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泰山区发改局规章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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