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激励方案

时间:2025-09-07 11:35:14
员工激励方案15篇(实用)

员工激励方案15篇(实用)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员工激励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员工激励方案1

为激励我校教师参加教育教学研讨活动,提升我校教师教学业务潜力,提高校园教学质量,特制订教研奖励方案。

教师参加教育教学研讨按积分制统计,学期末统计教师积分,并按积分给予奖励,每积分20元,具体积分项目如下:

1、参加教研组活动(一次积1分)

2、在教研组内公开的主题经验介绍(一次积10分)

3、在教研组承担公开课、示范课、同课异构任务(一次积10分)

4、在教研组承担说课任务(一次积8分)

5、在教研组承担评课任务(一次积2分)

6、在教研组开展经验交流、讨论的主要课题负责人(一次积8分)

7、在教研组承担校本教材编写、修订任务(一次积50分)

8、在教研组承担专业教学计划修订任务(一次积30分)

9、在教研组承担精品课程建设任务(课件、教案、教学设计)(一课积20分)

  教务处

  20xx年1月

员工激励方案2

为有效的'提升企业的整体绩效,激励基层管理和员工工作积极性及部门间协作,结合SMT生产部生产特性及11月份计划达成的统计数据分析,经研究决定SMT生产部的绩效激励考核方式按班次线体实施,具体标准如下:

1、白班线体产能大于标准产能x11.75小时,可奖励当班线体在职员工300元;

2、白班线体产能大于标准产能x11.5小时,可奖励当班线体在职员工200元;

3、夜班线体产能大于标准产能x12小时,可奖励当班线体在职员工300元;

4、夜班线体产能大于标准产能x11.75小时,可奖励当班线体在职员工200元;

5、当班线体计划达成率小于90%,扣当班线体奖励一次,即200元。

6、当班线体计划达成率小于85%,扣当班线体奖励一次,即300元。

7、为有效、及时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班与班之间良性竞争,当月绩效奖励以每周结算方式实施;由SMT生产部负责人分配奖励金额,人事行政部、总经办有权跟踪奖励分配方式;

8、本方案从20xx年12月份开始执行,其解释权属人事行政部及总经办所有,相关绩效参考值及奖惩标准可视公司经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员工激励方案3

为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增加员工仆人翁意识,营造关怀优秀员工氛围,使优秀员工珍惜荣誉,倍加努力,影响和带动全体员工奋勉有为、乐观向上,促使企业呈健康态势进展,特制订优秀员工嘉奖实施方法如下:

一、物质嘉奖:

对评比的月度星级员工及星级车间,实行现金嘉奖,详细标准详见《江苏沂州煤焦化有限公司“争先创优”评比活动方案》(苏焦[20xx]36号文) 。对评比的年度先进,执行集团嘉奖政策。

二、 精神嘉奖:

1、对评比的先进集体颁发循环红旗, 先进集体、个人照片在《苏焦通讯》上刊登。

2、由行政办制作《星级员工光荣榜》,企管部定期在光荣榜上公布先进集体及个人名单。

3、对评比的.先进个人,由行政办组织,每人发放《苏焦通讯》一份、庆贺信一封。

4、公司组织的重大文体活动,依据状况邀请获得星级员工三次以上人员家属参与,并发放纪念品。

5、每年由行政办、调度室联合组织一次先进事迹报告会。对获得星级员工五次(含)以上人员的先进事迹、阅历进行重点宣扬或推广。

6、由行政办每季度组织一次先进个人旅游活动,到集团所属基地徐州、临沂范围内景点进行参观,增加个人荣誉感。

7、由行政办、调度室每半年组织一次先进个人座谈会, 征求公司管理的看法或建议,畅谈个人工作的得与失。 三、以上方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行政办负责解释。

员工激励方案4

一个悖论是,一个合理的适应企业需要的绩效管理制度到底应该是奖励优秀的那一部分员工,还是应该激励绝大部分的企业员工提升业绩?显而易见,很多企业老板会选择后者,然后在设计绩效管理方案的时候,不得不遗憾的说,大部分的方案都倾向于前者。那么该如何设计门店员工的考核内容及标准呢才能达到提升业绩和激励员工的目的?

一、确认员工的考核内容和方式

一般而言,考核门店的员工分为管理团队的考核和普通员工的考核,不同的对象考核内容和方法都有差异性。管理团队采取月度(季度)关键指标KPI考核法和年度能力素质考核法;而员工采取每天个人目标考核法及季度的能力素质考核法。(如下表所示)。

考核要注重过程和结果的结合,要注重长期和短期的频率,同时考核要对应到相应的薪酬待遇,让门店员工作为销售第一线能够及时得到激励和提升才是最重要的。

门店团队主要对象是店长、商品管理人员和客户服务助理人员等。个别简单的门店团队采用的是店长负责制,管理的团队主要在于店长了。根据门店销售完成、利润实现、商品管理、顾客服务、员工培训、企业宣传和信息收集等职能来设计其考核指标(KPI),设计其考核原则是:以门店销售额最大化为根本导向,通过绩效管理、商品管理和顾客管理,实现门店利润最大化。

月度考核的KPI指标可能包括:日均销售指标和月均毛利率指标,同时也包括“以为了结果而设立的过程控制”考核指标,如商品管理指标和客户服务指标(可以用客户投诉、商品满足率等指标考核)。重大加减分项主要是看是否有突出的事迹或者恶劣的行为需要加减分,比如客户投诉、公关危机、客户表扬信等。年度的能力素质考核指标则可以通过360度考核打分的方式来进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门店平时散落在各地,店长的直接上级无法观测到被考核者的`行为,而店长的下级——店员往往碍于面子不愿意给出中肯的评价,因此年度的能力素质考核指标只是参考指标,用于评估该人员的未来发展潜力,及时在考核中,也不应占据的权重过高,20%-30%为宜。

而门店员工的考核主要依靠目标考核加上工作态度考核,目标考核可以采用日均销售任务指标作为考核依据,日均销售指标:是指以自然月份为考核周期,将每月的总销售分解到每天日均销售的目标考核法。工作态度考核则需要店长每个月针对不同店员进行工作态度评分,由于服装行业的店员流动性较大,因此比较客观的快频率的工作态度考核可以帮助企业快速的甄选和了解个人的努力程度。

二、确认员工量化指标的考核标准

门店考核中主要的量化指 ……此处隐藏14553个字……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1、本协议正本一份,用于公司备案授予对象保留一份副本;

12、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本人签字:____________

目标公司股东:____________

签署地:____________

员工激励方案15

公司股权激励员工持股三种方式比较 拟上市公司通常采用员工持股的方式,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企业凝聚力,吸引和留住人才。员工持股方式主要有员工直接持股、通过公司间接持股、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三种,示意图如下:

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主要涉及持股方式、持股对象、价格、数量、税收等问题,本文主要讨论不同持股方式的税收及其优缺点,以供参考。

一、员工直接持股方式的税收

1、关于所得税

(1)限售股转让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167号)的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股票原值+合理税费)。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因此,员工直接持股时,限售股转让所得税为20%,如按核定征收,税率为股权转让所得的20%*(1—15%),即17%。

(2)股息红利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xx)第三条第五款,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 为百分之二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85号)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本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员工直接持股时,如果长期持股,在限售期内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10%,解禁后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5%。

2、关于营业税

(1)限售股转让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11号)规定:“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因此,自然人限售股转让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2)股息红利营业税

营业税的征收对象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股息红利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因此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3、员工直接持股税收总结

综上所述,员工直接持股时:

(1)限售股转让税率为20%,如按核定征收,税率为股权转让所得的20%*(1—15%),即17%。

(2)如长期持股,上市后限售期内分红个人所得税率10%,解禁后个人所得税率5%。

二、通过公司持股方式的税收

1、关于所得税

(1)限售股转让所得税

公司转让限售股时,公司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向自然人股东分红时,自然人股东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在不考虑税收优惠和税收筹划的前提下,税率为1—(1—25%)(1—20%)=40%。如合理避税,税率可以降低不少,但一般限售股转让金额都比较大,因此要大幅降低实际税负比较困难。

(2)股息红利所得税

上市公司分红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20xx)第二十六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xx),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因此,员工持股平台公司从上市公司取得分红时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员工持股平台公司分红时,自然人股东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2、关于营业税

(1)限售股转让营业税

所得税 合伙企业不交所得税,先分后税;合伙人缴纳企业或

个人所得税 “双重税负”: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下面讨论员工持股合伙企业的税收问题。

2、自然人作为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1)限售股转让所得税

根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xx]91号)(以下简称“91号文”),“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按此规定,合伙企业转让限售股时,自然人合伙人按5%至35%的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些地方为了鼓励股权投资类合伙企业,在合伙企业转让限售股时,对不执行合伙事务的个人合伙人,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对执行合伙事务的个人合伙人,则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5%至35%的累计所得税。部分地方对股权投资类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统一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部分地区相关税收政策如下:

上海:不执行合伙事务的个人合伙人税率为20%,执行合伙事务的个人合伙人税率为5%~35%超额累进税率。《上海市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沪金融办通【20xx】3号)规定,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依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沪金融办通【20xx】3号》同时规定,股权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出资金额)应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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